德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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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开展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质量年”活动

  日期:2017-04-24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质量,全面提升安全监测水平,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械化安全监测“报告质量年”活动。

       按照省中心关于进一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的要求和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ADR中心研究制定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针对日常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编制检查模板;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监测机构和监测单位培训指导。一要主动开展报告质量评估考核;二要严格遵守报告审核处置的程序和标准(工作时限);三要强化日常报告核实和质量核查,做到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可追溯;四要强化专项培训,强化报告日常审核和置重管理;五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整治和督导。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监测机构和监测单位贯彻落实报告质量的情况进行量化督导,对其原始报告开展随机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年终考核。对在 “报告质量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工作积极主动的、报告质量高的监测机构和监测单位,给予表扬,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对问题突出、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的监测机构和监测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全面推进我市药械化安全监测“报告质量年”活动,确保扎实有效。